“格友伟光君最近发表的一篇帖子《总统的角色》中,断断续续提出了几个问题,笔者大胆在这里尝试分析这些问题的症结所在,当然,更希望可以起着抛砖引玉的作用,得到各位读者老爷夫人们的指正。
伟光兄在文中提出的一个问题是:“说实在的,我想包括我自己在内,大部分国人根本就不知道总统到底是干啥的,不是吗?”这点我同意,因为我就是其中的一个,但这又是谁的错呢?接着伟光兄说:“我敢和你打赌,就算是深谙法律的律师也不会有兴趣去了解总统的职权范围。” 首先我不是律师,虽然身边有超过半打以上在法律界打滚的朋友,但说实在的,我还是不敢下这么武断的定论。下来他又建议:“我认为政府。。。应该把总统的职权范围和总统候选人应具备的各种条件,深入浅出、清清楚楚的印成小册子,免费分发给所有的选民作为参考。” 抱歉,这点我不同意,因为如果是看得懂的知识分子,又有兴趣知道,那网上就有President of Singapore的资讯可查;反过来,如果对那些看不懂,或根本就没兴趣知道的,这些小册子就跟每天我们从信箱拿出来就直接送入垃圾桶的广告传单一样,不是吗?
上面这段分析主要是提醒大家,我们是否应该花一点时间了解民选总统制度,不要为了投票而投票,或是为了反对而反对,正如伟光兄所言,就连长年身居高位的人也不一定完全了解民选总统的角色和权限;也即是说,有一些我们想当然而的逻辑并不一定是对的。”
上面这段文字是博友俳优君在他的博客《卮言优语》里,对拙文《总统的角色》里的两个看法提出的质疑和不认同的意见。
本来嘛,我们写博客不过是谈谈生活感受和对一些事物各抒己见,承蒙俳优君那么看得起,还特地撰文指正,我想我如果不加以解释的话,会让人觉得我很不礼貌的。
首先,我注意到俳优君用“武断的定论”来评定我对“深谙法律的律师也不会有兴趣去了解总统的职权范围”的看法,我想我是应该先加以解释说明,再请各位看看我“武断的定论”究竟是不是“武断”,还是有根有据,有理有由的?
众所周知,律师的工作就是替委托人打官司收取费用,有明确的服务对象,而每个律师都有其专门和擅长的领域,有些擅长处理刑事案件,专门为涉嫌犯刑事罪的委托人打官司,有些擅长商业法而专门处理商业纠纷,有些处理商业合同,有些处理家事纠纷、离婚等等等等,总之,律师是不做免费的工作的,即便是法律援助局也不例外,而且,有些律师的收费绝对可以媲美我们的“医界之光”那美丽的医生的。
好了,我现在想请问各位,一位律师吃饱饭没事干去研究“总统选举法”干啥?他的服务对象究竟是谁?除非这位律师自己要去竞选总统,否则,我想不出这对他究竟有什么样的好处?我唯一能够想到的是有人触犯“总统选举法”而请他打官司,但是,总统候选人的门槛那么高,还有总统选举委员会把关,普通人连敲门的机会都没有,又何来触犯“总统选举法”呢?
其次,政府应不应该“把总统的职权范围和总统候选人应具备的各种条件,深入浅出、清清楚楚的印成小册子,免费分发给所有的选民作为参考”,我认为这是见仁见智的,也可以有很多不同的意见和做法。
总统选举是一党独大的人民行动党搞出来的“玩意儿”,至于它的目的何在,我就不敢妄加臆测了,不过,在平民百姓的心中,即便是执政党人的脑里,你难道不觉得这总统选举和全国大选相比之下已经沦为“次等选举”了吗?
虽说,理论上国人是“应该花一点时间了解民选总统制度,不要为了投票而投票,或是为了反对而反对”,但是,政府既然可以为了要让全民了解诸如“经济增长花红”、“就业奖励金”、“消费税”、“异阿乐屁(ERP)”、“保健储蓄计划(Medisave)”、“健保双全计划(Medishield)”、“保健基金(Medifund)”等等等等政策和计划,而把它们深入浅出、清清楚楚的印成小册子,免费分发给国民阅读参考,为什么有关“总统的角色和职权范围”的民选总统制度就不可以那么做呢?
我想,政府之所以对总统选举没有这么大事宣传,是不是说明政府是有选择性的阐明自己的政策和计划,而且,总统候选人的门槛这么高,如俳优君所说:“没有白衣人护航怎么当得了总统”,选举也只是一两个人在“玩”,国人的选择有限,不是选“番薯”就是选“地瓜”,反正能通过总统选举委员会那关的候选人肯定没错的,不是吗?
还有,我一直强调,我们千万不要低估普通老百姓的政治智慧,我们千万也别武断的认为人们一定会把“这些小册子就跟每天我们从信箱拿出来就直接送入垃圾桶的广告传单一样”,别忘了这是全国有投票权的国民都必须参与的选举,即便有50巴仙的国民阅读了这些小册子,也达到向全民解释政策的效果,并充分的体现政府与民共商国家大事的诚意和努力,不是吗?
12 条评论:
伟光兄,不好意思,希望我那篇帖子不会为你带来太大的麻烦。。。哈哈哈
我将会在我哪里详细解答你的疑问,但我先要问你一个问题,你觉得政府印了你所说的小册子之后,我们的国民到底有多少人数,或说是占了多少巴仙的人口对你提出的。。。“保健储蓄计划(Medisave)”、“健保双全计划(Medishield)”、“保健基金(Medifund)”等等等等。。。。的内容都一一了解了呢?
无论如何,我还是要在此对你所受的麻烦说声对不起。。。orz
哎呀,这个问题很容易处理嘛,上上网找一找资料就可以了嘛。
其实新加坡的政治体系基本上是根据英国殖民时期所留下的英国政治模式建构而成的。在我们独立之后,原则上是按照并继承老外所建立的国家机器和政治体制,后来在80年代中期,由于经济迅速发展才开始对部分制度进行“有保留的创新”。
这个“有保留的创新”用得不错吧?说得比较通俗一点啦,就是有“新加坡特色”的创新政治制度啦!
总统制度就在独立时颁布的,新加坡宪法规定,新加坡实行议会共和制,国家体制由立法、行政、司法组成。
新加坡总统是国家元首兼武装部队最高统率,拥有行政权,并与国会共同行使立法权。总统有否决政府预算和公共部门职位的任命,有权审查政府执行内部安全法令和宗教和谐法令的情况,有权调查贪污案件,但总统在行使主要公务员任命等职权时,必须先征求总统顾问理事会的意见。
哎呀说来真是长篇,这样吧,我把这些资料贴在我的博客上,大家剪贴下来作为参考,不过引用资料时,请不要说从我这里剪贴的啊,因为我的资料还找不到出处,所以如有状况,概不负责啊!哈哈哈哈.......
哈哈哈,俳优兄,没有什么不好意思,也没有什么麻烦可言,更不必说什么对不起,我们是以文会友,各抒己见罢了。
俳优兄,那你又觉得我们的国民到底有多少人数,或占了多少巴仙的人口会将我所说的这些小册子“就跟每天我们从信箱拿出来的广告传单一样直接送入垃圾桶”呢?
正因为我们都没有这方面的统计数据,所以我觉得我们不应该断定人们一定会这么做,我认为你的大作《逻辑推理》的结束语说得很对:“有一些我们想当然的逻辑并不一定是对的”,不是吗?
神仙兄,谢谢你的补充,让人眼睛“一亮”。哈哈哈······
啊,对了,关于把“民选总统法案”印成小册子,那只是一个小小的建议,如我所说,见仁见智,可以有很多不同的想法,意见和做法,我想我们也不需要太过执着,一定要这样或那样。
如果,也许,或者,可能,万一有一天身居高位的白衣人误闯《乐己乐人》,认为这个建议可行的话,就好好的去做喽,如果认为这个建议没什么可取的,不就当我唱歌“哦---伊---哦”喽。
哈哈哈······
民选总统是做给人看的,还经过筛选,安啦!不是选“番薯”就是选“地瓜",有什么那么好玩?也许有一天搞不好变天,还有个忠心的地瓜可以死守扬州.以前各式各样的小册子,不看还好,看不懂还烦.我家五个不合当"番薯"的草民,不如把翻小册子的时间,加上一天特别公共假期,学刘立兄上山打老虎去.反正已故王总统就可能看不懂才会和小龙兄打官司(死不瞑目).嘻嘻嘻嘻! (543).
伟光兄,感谢你的谅解,其实我只是要点出许多事情都是需要两方面的配合,据我所知,至今真正了解公积金政策细节的一般普罗大众是少之又少,一来是政策的复杂性,二来是政策(尤其是最低存款)一直都在修改,而最重要的是我们的人民一般上都是福建话所说的“无睬”也就是不理不睬,不是吗?
唉哎,忘了将五本小册子的费用,捐慈善机构吧!日施一善也好! (543)
俳优君说的事,看是白看,无彩功!
543匿名兄
如果我没猜错你是潮州人,34543。。。哈哈哈
八楼的匿名兄
好一句“无彩功”。
请两位有空到寒舍《卮言优语》多多指教。
疑..................................
黑白脸兄弟,你犯规啦..................................
这样拉客不对喔..................................
俳优君所指,543和八楼匿名者乃同一人也。
“俳优君说的事”应为“俳优君说的是".
也常上贵府享用佳作.拜读"逻辑推理"一文有同感,写了回应却因不能通过设置而作罢. (543)
快要成仙的兄弟
你就不要再折腾我吧,我没有向匿名客伸出友谊之手,刀老怪我厚此薄彼,没有善待他们,现在我特意向匿名客展开友谊之手,你老人家把这里当着“鸭笼”,说我来“拉客”,我真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苦啊。。。呵呵呵
543匿名兄
已经吩咐技工拆掉锁头,打开方便之门,请君入瓮。。。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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