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4日星期五

交警的“情书”

前几天收到新加坡交通警署寄给我的“情书”。

哈哈哈,别误会,那可不是“罚单”哦。说是“情书”是一点不假,因为它还带有一点温情。

这封题目为“超速驾驶的咨询通知”(Advisory Notice of Speeding Offence)的内容是这样的:

1.我们的执法人员发现你的汽车于八月二十五日在东樟宜路上段以76公里(每小时)的速度超速驾驶,在时限60公里(每小时)的公路上超速驾驶可被罚款130元和记4分。

2.不过,我们不打算处罚你或违规司机,交警将保留这个记录,如果有违规的事件继续发生,我们将毫不犹豫的采取行动惩罚违规司机。

3.请协助我们劝请司机不要超速并安全驾驶。


谁说新加坡的执法机构没有人情味?哈哈哈,千万不要误会以为交警不罚我,我就替他们说好话。

事实上,对我们这些奉公守法的一等良民,这种“先礼后兵”的做法,比起直接依法开罚单的做法较有人情味,也有效的多了。

交警大概也知道,很多司机都不是故意超速的,现代的汽车隔音设备好,马力又大,不经意的轻轻一踏油门就可加速到七、八十公里(每小时),所以才会想出寄发“情书”这一招。

当然,有凭有据的直接开罚单也没有人会抗议,但被罚的人肯定心里不舒服,而会暗地里诅咒交警的祖宗十八代。

相反地,发一封“情书”警告超速司机,来个先礼后兵,效果就大大的不同了。这会让违规者觉得如中“多多”,“兴啊!”(福建话),不然可要破财啰,而接下来就会小心驾驶,不敢超速以免破财,你说,效果是不是很好。哈哈哈······

还有,违规者还会觉得交警有人情味而心存感激,以后见到交通警察不至于脸如包青天的难看,这样也会提高交警的亲和形象,的确是高招,不是吗?

啊,顺便给朋友们一个贴士,那个侦察到我超速的车速侦察器就设在新加坡博览中心前面的有盖行人天桥上,交警一个月会有好几天在桥上执勤。

下次,朋友们如果有开车经过那里,不妨抬头望一望,看看有没有我们的好朋友在执勤,别忘了替我挥手打个招呼哦。哈哈哈······

3 条评论:

Yamstick 说...

Heng ah! 谷主赚了$130大元,请客哦!:P

龙 说...

小胖,你以为在陆地上也可以像你在泳池里那样乱乱冲刺啊?
真是!现在逃过了交警,却逃不过玉枝姑娘的勒索啦!还有阿“癃”还没开口!

匿名 说...

我也收到一样的情书 (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