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5日星期五

阿栋VS阿花

不久前,一批狮城娘子军为了不同的信念闹翻了天,事情终于有了较圆满的结束。今天,部长站出来说话,早报大标题写得好“得饶人处且饶人”。


现在,轮到另一出好戏《阿栋VS阿花》上演了。前国家乒乓女队教练刘国栋(上图左)特地飞来新加坡,要和现任乒总会长李美花(上图右)对质。

目前,街头巷尾、咖啡店内外,人人都在谈论这个话题,老实说,大家都抱着看戏的心态跟进事件的发展,不过,据我个人所听到的以同情阿栋的舆论居多,就包括传媒的报道都似乎一面倒的站在阿栋这一边。

我本身是个教练,也是个会长,就尝试说句自以为公道的话吧。

乒总这回不与刘国栋续约,并且不提名刘国栋竞逐最佳教练奖是非常不明智的做法,那是因为奥运期间全国上下热烈的追看女子乒乓赛的记忆还未淡却,刘国栋对国家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即使有天大的理由,乒总的做法肯定给人们许多想象的空间。

更糟糕的是,在“四面楚歌”和“万夫所指”的当儿,乒总采取“以不变应万变”,“沉默是金”的做法,不及时出面誊清,就使得整个事件更令人纳罕了。

我认为一个人的教育背景多多少少会决定他的处理事情的手法,传统华校生通常碰到问题或许会采取“家丑不可外扬”,“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或“家和万事兴”的处理手法。传统的英校生呢?也许就会“得理不饶人”,“ Law by Law ”,只要没有违反章程、没有犯规就行了。

我这么说不是要褒贬任何人,也不能一竹竿打翻一船人,不过,我觉得如果由乒总前会长朱为强来处理这种问题的话,恐怕事情不会闹得这么僵。

条规是人定出来的,是人都有缺点,况且刘国栋确实是个人才,也的的确确为乒总和国家争取了荣誉,如果以国家为前提,从大局着想,我看不出乒总有什么理由不与刘国栋续约,也想不通乒总为什么不提名刘国栋为最佳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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