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5日星期六

想不通

昨天,当我写完《犯法》后,还在为自己有点正义感和同情心而沾沾自喜的时候,早报上的一则后续新闻却让我感到像被泼了一桶冷水似的心寒。

正当马国各界都在强烈谴责这个判决时,本以为曾当过模特又长期居住在狮城的当事人思想一定很开放,一定会据理力争,没想到此女居然放弃上诉,选择屁股开花。

哈哈哈,在民主社会里,她当然有权力选择挨鞭,不过,这个决定不但让人摸不着头脑,而且也让居住在现代化城市、思想开放的狮城妇女们脸上泛红。

今天很忙,教了一整天的课要早点休息了,明早还要回到南侨小学教课,下午又得到星市主持十月音乐会的筹委会会议。

不谈了,祝各位晚安。

1 条评论:

匿名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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