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8日星期二

问候阿扁

记得鲁迅曾经说过“要打落水狗”。

我现在想想,其实很不应该,我虽然不是保护动物协会的会员,但是,却常常听到狗儿如何有灵性,常常看到狗儿如何救主人的报道,对狗儿还是有点好感的。

况且,在新加坡打狗肯定是触犯法律的,各位千万别以身试法哦。

不过,有一种动物我认为是不需要手下留情的,那就是“过街老鼠”,人人都应该“喊打”。

现在,台湾出了一只贪得无厌的“大老鼠”,虽然绝食装死博同情,毕竟老鼠不在受保护的动物名单里,所以,大家放心,尽情的打吧。

我扁,我扁,我扁扁扁!哈哈哈······

1 条评论:

匿名 说...

打死老鼠恐传鼠疫,不如到十字路口用木屐大小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