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8日星期二
问候阿扁
记得鲁迅曾经说过“要打落水狗”。
我现在想想,其实很不应该,我虽然不是保护动物协会的会员,但是,却常常听到狗儿如何有灵性,常常看到狗儿如何救主人的报道,对狗儿还是有点好感的。
况且,在新加坡打狗肯定是触犯法律的,各位千万别以身试法哦。
不过,有一种动物我认为是不需要手下留情的,那就是“过街老鼠”,人人都应该“喊打”。
现在,台湾出了一只贪得无厌的“大老鼠”,虽然绝食装死博同情,毕竟老鼠不在受保护的动物名单里,所以,大家放心,尽情的打吧。
我扁,我扁,我扁扁扁!哈哈哈······
1 条评论:
匿名 说...
打死老鼠恐传鼠疫,不如到十字路口用木屐大小人! :)
2008年11月18日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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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条评论:
打死老鼠恐传鼠疫,不如到十字路口用木屐大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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